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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物资零星采购项目招标

2010-10-21
  神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神东煤炭集团的委托,对神东集团公司2010年10月25日物资零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编号:SHIL10041371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集团2010年10月25日物资零星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附件。生产厂家及品牌(进口产品)必须写全称,如不写或者未写全称,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对于中标厂商,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资质不全的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及开标时间:自项目公告日起接受投标报价,至2010年10月25日上午截止。逾期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本项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00准时开标、评标。
  投标地点和方式:神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驻大柳塔矿区)办公楼一楼大厅投标箱。包次号为1~49请投入1号箱,包次号为50~99请投入2号箱,包次号为100~149请投入3号箱,包次号为150~199请投入4号箱,遗留计划请投入5号箱。
  各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密封投递,每个信封内只允许对一个包次进行报价,一家投标人参与多包次投标,请分别密封投递。信封上需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包次号、投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接受传真报价投标,进行传真投标的,请于投标截止日前传真至:0912-8226307或0912-8226310,接收人:鲁振华(0912-8224976)
  中标服务费:本次项目不对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其它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单中必须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全称;
  2)所报价格为不含17%税(中标后应提供17%的增值税票);含运费;
  3)投标报价单中注明具体到货时间;
  4)按指定地点送货;
  5)投标报价单中注明产品制造(验收)依照的标准;
  6)投标报价单中注明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7)中标后,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煤安证和防爆合格证、3C认证等证书的产品,必须提供证书证号或复印件;
  9)投标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报价人签名,密封后投递;
  10)投标人在报价单信封封面及报价单上必须加招标编号及包次号,及报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1)为方便供应商报价,计划提报单位所提供生产厂家名称仅供参考。
  供应商不按以上要求填写报价单的,按废标处理。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联系人: 魏友利 
  电  话:0912-8225634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
  公司矿区电话:0912-8224976 传  真:0912-8226307或0912-8226310
  联系人:李煊(15910907222)
  邮  编:100011

神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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